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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兴公司·津市中设公租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劳务分包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04     访问次数:78     信息来源:     【字体:  

  • 湖南金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津市中设公租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现对本项目劳务分包(地下室及主体部分)进行比选。有关事项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津市中设公租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劳务分包(主体部分)

    2、工程地点:津市市高新区团湖大道和创业路交汇处。

    3、资金来源:公司自筹。

    4、工期要求:按合同约定执行。

    5、验收标准:

    1)、施工工艺与质量符合本工程正式设计文件要求;施工质量符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1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以及现行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工程所在地政府质监部门一次性验收合格,施工全过程达到常德市质量标准化考评优良工地要求;施工符合所签定的相关分包合同条款

    (2)、甲方提供主材限额使用,奖惩措施按签订合同约定执行。

    (3)、完成合同内施工任务,满足合同约定验收标准。

    (4)、服从项目部统一调控。

    6、比选范围:地下室及主体工程。具体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7、比选规模:劳务比选范围为本项目地下室及主体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2241.45m²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劳务资质;

    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投标人有近三年的类似施工业绩;

    6、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竞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充分的供应保障能力,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内);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据财政部文件“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有关精神,供应商既可提供缴纳证明也可用承诺书替代);

    9、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并备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①法人委托书②被委托人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于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6日(周末接受报名),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办理,到湖南金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报名(工程管理部)领取比选文件,否则不予受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3月1114: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南金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津市中设公租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部。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法。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湖南金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承义 13975629666

     址:湖南省津市市三洲驿办事处柏枝林社区九澧大道(宝悦乐城内)3栋601号

     话:0736-4205398

    电子邮箱:21352305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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